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
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
第 84 号 ( 类 号)
代表姓名 |
江军生 |
联系地址 |
黄墩镇皖埠村 |
代表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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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13956527696 |
所属代表团 |
黄墩 |
邮政编码 |
246113 |
代表提出的交办单位: |
内容:
自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“坚持把解决好‘三农’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”以来,党对“三农”工作始终没有放松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对“三农”工作更加重视。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并将其写入党章。村干是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总要组成,肩负着各项政策和战略部署推进落实的重任。同时,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人们对社会治理产生很多新需求,基层村干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、工作内容更加细致,村干必须脱产才能较好的完成工作。但是由于村干的福利待遇较低,村干队伍普遍面临着,干部青黄不接、人员流失严重、队伍稳定性差等问题。以养老保险缴费为例,村干工资本就比较微薄,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只有60%,养老保险却需自付40%,且退休后的领取的养老金还不足以应付生活开支。
“三农”问题、乡村振兴、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任务,都需要一支稳定、精干的村干队伍。建议县政府:1、提高村干部基础工资待遇。2、提高村干养老保险缴费基数,调整至100%。3、减少村干个人自付缴费比例,建议调整到15%以下。
处理意见 |
请县财政局办理。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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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84号建议答复.pdf |